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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违章罚单该由谁来埋?

编辑:赤峰租车网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6-12-15 10:48:12 更新时间:2018-9-20 11:02:45
“车辆又不是归我所有,我租用汽车的费用已经缴纳,租车以外的事情与我无关,违章罚款不该由我承担!”日前,一家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古某在嘉善法院中,为了租车期间谁该缴纳罚款的问题僵持不下。



据了解,事情起源于去年4月30日,某租赁公司将其公司所有的一辆丰田轿车租赁给来自四川、正在嘉善县打工的古某。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约定古某于5月2日归还车辆,然而,时间已过,不仅车辆迟迟不归,连古某也和租赁公司玩起了“躲猫猫”。5月13日,租赁公司收到了交警通知,得知“失踪”的租车原来因交通违法超速行驶50%以上,被扣押在交警大队。这下租赁公司头疼了,交通违法未处理,车子便无法进行年审,这就会导致无法正常对外出租。在多次联系古某无果后,汽车租赁公司只好一纸诉状,将古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古某立即处理掉租赁车辆的交通违章并支付其损失及诉讼费。

嘉善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车辆系汽车租赁公司所有,由古某租赁使用,古某未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方法使用车辆,罚款系古某的违章行为产生,故租赁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

后经法院多方打听,终于在一个工地找到古某,经过法官释明法律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古某当场支付租赁公司1400元,并于当天到交警大队将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了处理。

“无论车子的归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租赁汽车者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觉得不是自己的车,就不必为自己的违章行为埋单。”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随着个人租车行为的普遍增多,各种各样的纠纷也接踵而至,法院通过对各类租车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后表示,租车引发的纠纷问题多种多样,大部分情况下均起源于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不甚了解、界限不清。

据介绍,除了该案中的租车违章所导致的扣分、罚款问题,涉及修车费的问题也常常引发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双方均未对此进行约定,一般而言,承租人需承担因保管不善,或者出现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及贬值的维修费用,而车辆正常老化损坏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