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去年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每月上千元的养车费用就让他很心疼,他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除去养车的费用,自己平时只能节省再节省。最近,他通过朋友了解到一个可以以车养车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车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用来出租,没想到第一个月就挣了2000多元。
据某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像李先生这样用以车养车的方法来缓解经济压力的市民有不少,他们有的甚至一辆车挂靠在几个租赁公司,公司从中提取少部分提成。特别是临近年关的时候,不少租赁公司车不够用,便会吸纳一些私家车来挂靠。据介绍,有的车主一个月挣两三千元,多的四五千元。
市交通局运管处一龙姓科长说,这种行为属于一种租赁关系,就是把车租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来营运,不是私家车主直接用来跑客运,所以不属于交通的管理范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以车养车的行为是存在隐患的,如果私家车发生事故,责任、保险等都将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的朱烈桂律师认为,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断定这种行为是合法还是不合法,但这种行为肯定存在隐患。私家车主在对租赁公司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下,就把车交给其打理,暗藏很大风险:首先是丢车的风险,由于汽车租赁的门槛低,一般租车人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押金就可开走价值不菲的轿车;还有就是无证驾驶肇事的风险,承租人如果无证驾驶出了事故,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会接踵而来。
朱烈桂建议:汽车租赁行业要加强管理、提高租车门槛,汽车租赁公司加强事前信用考察,对私家车的安全性能、保险等要明确。签订租车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进行全面调查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不能单凭租车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出租车辆,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别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私家车车主也要提高风险意识,以车养车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租赁公司,最好事先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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